【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】「Justice to the workers!」寒冷的氣候中,10多位菲籍移工與本地勞工組織舉著布條與旗幟,前往勞委會抗議。瘦弱的移工們無奈表示:「2年多了,我們不斷被剝削,卻沒有人幫助我們!」


2年半前,51位菲籍移工至北縣土城介強製衣廠工作。她們與介強公司簽定有基本工資、工作7天可休一天病假,病假依半薪計算等勞基法契約內容,但移工領到的第一筆工資,卻只有2千元。介強公司宣稱:這是扣除各種費用後的結果;移工們的薪資計算為「按件計酬」,加班費每小時20元。


勞動人權協會國際部主任唐曙表示,資方說法明顯違法,移工在2007年11月向勞委會申訴,但勞委會宣稱此為北縣勞工局責任。介強公司在協調會前舉辦協調會,威脅移工簽下「薪資按件計酬」、「加班費漲至22元」的同意書,否則就資遣。多數移工只好同意。


去年12月,部分移工繼續向勞委會申訴,脅迫移工簽署同意書的行動依舊,其中6位不願簽署的移工,被介強公司隔離在另一個小房間內,其他移工被迫簽署。


求助無門的情況下,共17位移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,要求資方遵照第一次契約內容給予法定最低薪資,並給付加班費。但被隔離的6位拒絕簽同意書的移工,遭介強公司解雇,企圖遣返回菲律賓。


唐曙氣憤地質疑,這與勞委會主委王如玄「經濟不景氣,優先解僱移工」的政策相關。移民/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夏曉鵑指出,移工來台前每人須付7萬元左右仲介費,資方未依法給付工資、壓榨勞工後再惡意資遣,「根本就是人口販運!」


夏曉鵑痛批,勞委會應該改名為「資方委員會」。夏曉鵑認為,本勞與移工的權益不該被分化,資方違法就該處理。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李麗華說,2年多來,勞工局只處理資遣費與解約事宜、勞委會未盡監督責任,也不介入,通通失職。


唐曙說,移工處於進退不能的狀況:想離開,護照與相關文件被扣留;想留下,薪資卻又不符法律規定。唐曙透露,移工得把工作帶回宿舍做,介強公司還宣稱移工偷懶,要扣錢,加上脅迫移工簽署同意書等事宜,都已符合人口販運條件。


勞工團體強調,勞委會應立即介入保障移工基本工資,徹查介強公司與仲介業者強迫移工簽署同意書、惡意苛扣工資狀況、賠償移工勞動損失,否則將把台灣資方不人道對待移工情事宣揚國際,「讓台灣人權觀察再降一級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