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顆星縣長請還我土地
【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】「說我們地很差、連花生都種不出來,我們今天把農產品帶來了!」苗栗灣寶居民昨天帶著蔬果北上營建署陳情,抗議苗栗縣府為開發工業區欲不當徵收土地,希望營建署為優良農地把關。
後龍科技園區開發原由,是因苗栗縣長劉政鴻希望創造科技園區的群聚效應,並串連西部科技走廊,因而選定後龍360多公頃土地欲開發「後龍科技園區」,分別將開發案送往環保署與營建署審查土地變更與環境影響。
不過開發土地高達一半為私人土地,居民卻直至收到土地徵收公文才知情;加上引進產業其實多為傳統高污染產業,與科技園區相差甚遠,且此地是農委會劃定的特定農業區,環保署認為極有疑慮、退回專案小組再審。
昨天內政部也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,針對「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開發計畫實質審查是否繼續」進行討論,苗栗縣後龍鎮長鄭安定動員4台遊覽車北上表示支持,讓灣寶社區居民痛罵:「政府用行政資源壓制權益相關者的心聲,有夠鴨霸!」
灣寶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陳幸雄氣憤地說,此開發案涉及灣寶300多位地主權益,但縣府從未做說明,甚至假造環說書中的民調;而苗栗縣府為完成交辦程序,在4月6日於後龍鎮公所舉辦政策說明會,但卻用兩份公文通知。
陳幸雄指出,一份普通件公文是通知全縣、中央縣民意代表與後龍鎮代表及里長;但另一份密件公文卻只通知少數造橋鄉地主,忽略灣寶社區的地主,但卻對外表示有8成民意贊成,並宣稱居民土地根本種不出東西,讓灣寶居民氣憤不已。
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,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根本是鬧劇,區委會完全不需審查,「徵收土地事關重大,但此開發完全忽略相關權益者的聲音」。徐世榮指出,土地徵收一定要與公共利益相關,但在台灣「公共利益」4個字卻被過於濫用,「台灣進行工業區設立,都將土地徵收當成優先手段處理,但憲法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,絕對不應輕易啟動徵收機制」。
居民認為,縣府在資訊未充分揭露情況下,想強力徵收私人土地,「根本是鴨霸縣府、魚肉鄉民」,希望區委會保障農民耕種與私有財產權益,將開發案退回。
後龍科技園區開發原由,是因苗栗縣長劉政鴻希望創造科技園區的群聚效應,並串連西部科技走廊,因而選定後龍360多公頃土地欲開發「後龍科技園區」,分別將開發案送往環保署與營建署審查土地變更與環境影響。
不過開發土地高達一半為私人土地,居民卻直至收到土地徵收公文才知情;加上引進產業其實多為傳統高污染產業,與科技園區相差甚遠,且此地是農委會劃定的特定農業區,環保署認為極有疑慮、退回專案小組再審。
昨天內政部也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,針對「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開發計畫實質審查是否繼續」進行討論,苗栗縣後龍鎮長鄭安定動員4台遊覽車北上表示支持,讓灣寶社區居民痛罵:「政府用行政資源壓制權益相關者的心聲,有夠鴨霸!」
灣寶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陳幸雄氣憤地說,此開發案涉及灣寶300多位地主權益,但縣府從未做說明,甚至假造環說書中的民調;而苗栗縣府為完成交辦程序,在4月6日於後龍鎮公所舉辦政策說明會,但卻用兩份公文通知。
陳幸雄指出,一份普通件公文是通知全縣、中央縣民意代表與後龍鎮代表及里長;但另一份密件公文卻只通知少數造橋鄉地主,忽略灣寶社區的地主,但卻對外表示有8成民意贊成,並宣稱居民土地根本種不出東西,讓灣寶居民氣憤不已。
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,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根本是鬧劇,區委會完全不需審查,「徵收土地事關重大,但此開發完全忽略相關權益者的聲音」。徐世榮指出,土地徵收一定要與公共利益相關,但在台灣「公共利益」4個字卻被過於濫用,「台灣進行工業區設立,都將土地徵收當成優先手段處理,但憲法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,絕對不應輕易啟動徵收機制」。
居民認為,縣府在資訊未充分揭露情況下,想強力徵收私人土地,「根本是鴨霸縣府、魚肉鄉民」,希望區委會保障農民耕種與私有財產權益,將開發案退回。
留言
新任苗栗市長提出在大坪頂營區設立60公頃的科技園區政見(皆為公有地, 原為軍營及公墓, 低度破壞原有環境, 且不需花206億強徵人民私產開發)
如果苗栗劉縣長可以接受這項替代提案, 不開發灣寶社區, 將是全苗栗縣民之福
請大家一人一信到縣長信箱救灣寶
國家因左列公共事業之需要,得依本法之規定徵收私有土地。但徵收之範圍,應以其事業所必需者為限:
一、國防設備。
二、交通事業。
三、公用事業。
四、水利事業。
五、公共衛生。
六、政府機關、地方自治機關及其他公共建築。
七、教育學術及慈善事業。
八、國營事業。
九、其他由政府興辦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事業。
可是群創公司並不算在內,為何政府可以配合辦理? 群創公司是政府經營的嗎?我去查過好像不是ㄟ,請解釋我的疑問,謝謝囉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