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署減碳不力還牽拖
德國看守協會(Germanwatch)與歐洲氣候行動網(Climate Action Network Europe)日前公布2010年氣候變遷績效指標(CCPI),台灣評比大幅下降,環保署澄清排名下降是前任政府問題,並說明在減碳工作的努力,但環保 團體不以為然。
2010年氣候變遷績效指標主要針對57個受評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、部門別排放趨勢及氣候政策進行評比,台灣排名由去年的32名下滑至47名,但在氣候政策面則排名第7。
環保署說明,名次下降是因公布評比報告採用國際能源總署(IEA)2007年全球主要國家燃料燃燒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資料,針對包括能源(電力及再生能 源)、交通(國際航空及道路運輸)、住商(私人住宅)、工業(製造與工程)及減量目標(每人在1990年的排放量相比)進行比較;但2007年經濟成長和 溫室氣體排放未脫鉤、再生能源成長低,才會影響評比。
環署並說,經不斷推動「節能減碳行動方案」,2008年的溫室氣體已呈現負成長(約負4.0%);今年也通過《能源管理法》修正案及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,不能說環署沒有作為。
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則反駁,即便政策排名較前,但政策評分較不科學的部分,「主要是邀請來自130個NGO的專家,針對該國及國際氣候變遷的政策進行評分, 權重也僅佔20%」。此外,台灣積極參與氣候變遷與能源議題的環保團體,都未收到看守德國協會與歐洲氣候行動網的邀請參與此評比,台灣環團的聲音並未被列 入考慮,評比結果可能失真。
相對來說,即便取用2007年的資料,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與部門別排放趨勢,仍立基於實際能源耗用,及燃料燃燒的二氧化碳排放統計資料估算所得,權重則分佔30%與50%。
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說明,溫室氣體排放強度包括「單位初級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」、「單位GDP的能源耗用」、「人均能源耗用」3項指標;部門別排放趨勢則是以2005至2007間各部門排放量與2000至2002年間排放量進行比較。
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表示,其中在能源部門的排放量中,還特別考慮核電的因素:「這是因為評分設計時,基於核電的高風險,依單位能源的風險度轉換,所以在評比中,核電溫室氣體排放相當於燃煤火力」。評比單位也特別強調,「唯有以其他低碳能源取代核電,才有助於此項評分」。
環保團體批評,環署不該以政策排名第7掩蓋其他名次下降問題;若以世界自然基金會(WWF)在11月頒布的綠色新政評分卡來看,台灣政策狀況其實更適合負面表列。
根據WWF評選出最佳與最差的綠色新政政策中,被評為屬於妨礙綠色新政推動的政策包括「對煤礦開採的補貼」、「對能源密集產業的優惠待遇」、「核電的補貼」、「私人運具以及航空公司的補貼」與「缺乏整合性的水資源管理政策」。
綠色公民行動遺憾地說,台灣除了沒有煤礦以外,其他4項政策都是既有政策,其中核電補貼更是現任政府力挺的政策;且今年4月能源會議結論也和2005年幾乎一模一樣。
環團期望環署不要花納稅人的錢澄清面子問題,而應謹慎採納民間團體對能源與產業結構調整建議,調整即將審議的《溫室氣體減量法》,才有助減碳。
台灣現行氣候變遷政策與國際環團立場比較(來源/綠色公民行動聯盟)
2010年氣候變遷績效指標主要針對57個受評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、部門別排放趨勢及氣候政策進行評比,台灣排名由去年的32名下滑至47名,但在氣候政策面則排名第7。
環保署說明,名次下降是因公布評比報告採用國際能源總署(IEA)2007年全球主要國家燃料燃燒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資料,針對包括能源(電力及再生能 源)、交通(國際航空及道路運輸)、住商(私人住宅)、工業(製造與工程)及減量目標(每人在1990年的排放量相比)進行比較;但2007年經濟成長和 溫室氣體排放未脫鉤、再生能源成長低,才會影響評比。
環署並說,經不斷推動「節能減碳行動方案」,2008年的溫室氣體已呈現負成長(約負4.0%);今年也通過《能源管理法》修正案及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,不能說環署沒有作為。
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則反駁,即便政策排名較前,但政策評分較不科學的部分,「主要是邀請來自130個NGO的專家,針對該國及國際氣候變遷的政策進行評分, 權重也僅佔20%」。此外,台灣積極參與氣候變遷與能源議題的環保團體,都未收到看守德國協會與歐洲氣候行動網的邀請參與此評比,台灣環團的聲音並未被列 入考慮,評比結果可能失真。
相對來說,即便取用2007年的資料,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與部門別排放趨勢,仍立基於實際能源耗用,及燃料燃燒的二氧化碳排放統計資料估算所得,權重則分佔30%與50%。
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說明,溫室氣體排放強度包括「單位初級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」、「單位GDP的能源耗用」、「人均能源耗用」3項指標;部門別排放趨勢則是以2005至2007間各部門排放量與2000至2002年間排放量進行比較。
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表示,其中在能源部門的排放量中,還特別考慮核電的因素:「這是因為評分設計時,基於核電的高風險,依單位能源的風險度轉換,所以在評比中,核電溫室氣體排放相當於燃煤火力」。評比單位也特別強調,「唯有以其他低碳能源取代核電,才有助於此項評分」。
環保團體批評,環署不該以政策排名第7掩蓋其他名次下降問題;若以世界自然基金會(WWF)在11月頒布的綠色新政評分卡來看,台灣政策狀況其實更適合負面表列。
根據WWF評選出最佳與最差的綠色新政政策中,被評為屬於妨礙綠色新政推動的政策包括「對煤礦開採的補貼」、「對能源密集產業的優惠待遇」、「核電的補貼」、「私人運具以及航空公司的補貼」與「缺乏整合性的水資源管理政策」。
綠色公民行動遺憾地說,台灣除了沒有煤礦以外,其他4項政策都是既有政策,其中核電補貼更是現任政府力挺的政策;且今年4月能源會議結論也和2005年幾乎一模一樣。
環團期望環署不要花納稅人的錢澄清面子問題,而應謹慎採納民間團體對能源與產業結構調整建議,調整即將審議的《溫室氣體減量法》,才有助減碳。
台灣現行氣候變遷政策與國際環團立場比較(來源/綠色公民行動聯盟)
議題 | 台灣政府現行作法 | 氣候行動網(CAN) |
減碳目標 | 宣示2025年回歸到2000年,拒將目標納入溫減法 | 工業化國家需於2020年時,較1990年的排放量減少40%以上;新的議定書中明訂具有法律約束性的減量目標 |
碳交易 | 將碳交易作為減量對策主軸,碳權多採無償核配制 | 支持採用碳稅與以碳權標售為基礎的排放交易制度,將碳定價。反對無償核配制 |
碳抵減 | 50%的減碳量可來自境外碳權抵減 | 碳抵減量應盡可能限縮 |
核電 | 規劃核電延役與新增機組 | 反對核電作為減碳選項 |
減少森林退化 | 持續錯誤的造林政策 | 2020年前,達成森林零退化 |
國際氣候基金 | 無規劃 | 已開發國家在2020年時,每年應提供近兩千億美金的財務資金,協助窮國減量與調適計畫之推動 |
技術移轉 | 無規劃 | 基於「保護與分享」的精神,建立一新的智財權的管理協定,協助減量與調適技術流通 |
留言
是啊,經濟部其實才是最應該被拿來檢討的,不過減碳議題牽涉各部會,各單位都有不同權責。環署以制法、後續監督、盤查為重點,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是,經濟部提出開發時,在環評時其實握有否決權,可惜的是,都不會用到,所以打環署也是很合理的。環署雖不認為CO2是污染物,但國際都公認啊,這種拗法無法拗太久的。
打蛇請打要害。
個人覺得看的有點吃力,還一直按"ctrl+"呢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