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RCA看科學園區

(圖片來源:chenginton


「RCA案將是環境公害,尤其是『高科技』公害的重要案例。」前環評委員詹順貴指出,政府對高科技產業迷思從RCA案以來沒變過,以近年通過的中科三期、四期環評過程來看,未來恐爆發下一個RCA案。


中科三期七星后里農場開發案,在通過環評後,仍被高等法院宣判應撤銷環評結論,主要原因在於,高等法院認為科學園區的空水污可能造成居民的健康 風險問題,應盡入嚴格的二階環評審查。但環保署認為「環評已依法行政、環評結論對當地環境涵容多有要求」,並無違法;同樣的審查狀況,也在被批評有「政治 壓力」介入的中科四期出現


中科三期開發後,爆發居民指稱罹癌率攀升等問題,但中科皆否認,並在中科四期二林開發案表示「科學園區自開發以來皆無污染」。許多審查場合中,中科也要求居民「舉證」污染與健康危害相關。


雖提起告訴者在法律上有舉證責任,但詹順貴認為,舉證責任的說法並不適宜用在環境公害、尤其是高科技公害糾紛。詹順貴指出,2005年世界教科 文組織與科技倫理委員會已明示,開發應顧及「預警原則」,也就是發展尖端科技跟新產品時,開發者「必須證明這對人體無危害才能使用」,而非大規模使用、產 生公害疑慮後,再要求受害者舉證。


他以RCA案為例,目前只有4百多名員工組成自救會求償,但RCA場址及周邊環境已確定有嚴重地下水和土壤污染,卻不見居民出面求償。「我曾聽居民親口說,她們之所以不願求償、揭露,是怕房子和土地價錢下跌,或怕傳出去後,讓自己的兒女無法嫁娶。」


詹順貴指出,在科技專業知識不對稱,以及台灣流行病學研究緩慢的情況下,不僅顯性的受害者如工傷者難以求償,居民這種隱性受害者更是有苦難言。 詹順貴感嘆,台鹼安順自日治時代開始,是台灣第一代公害污染、RCA是30年前發展代工業的二代污染、竹科綠牡蠣已是第三世代,「同樣的情況一直發生,但 中科四期要開發,高科技是否無害的問題依然被避談。」


詹順貴透露,科學園區雖否認污染,但包括新竹縣市衛生局做的機密調查及相關公衛學者研究,高科技污染公害幾乎是確定事實,「但新竹縣市衛生局卻為發展而不敢公佈。」


中科四期通過環評,只要通過區委會土地變更審查就將開發,詹順貴擔心,即便環署在環評結論做出嚴格規範,但依然沒有預警原則概念;且光電廢水的全氟化合物目前根本無法處理,「若政府沒有悔悟,RCA事件只會重演、不會停止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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